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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经济开发区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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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服务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1、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人员1名。 2、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工作人员1名。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人员1名。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符合选调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心强,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事业单位工作1周年以上(截止时间2019年9月30日),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视同合格)。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6日以后出生),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工作人员岗位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4、学历和专业要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岗位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人员岗位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财务财会类。 5、与选调单位工作人员有苏办发〔2011〕46号第38条规定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 30—6:00),携带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含年度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东台经济开发区二楼231办公室(市迎宾大道8号)。 3、联系人:王若男,联系电话:60605955。 五、选调程序及方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个人自愿报名,填写选调报名表。按照相关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则取消相应岗位的选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综合能力,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考试成绩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3、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调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考察。遇有考察对象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结果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手续办理。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6、纪律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选调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选调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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